“黑大巴”无证从事道路运输,分租厂房不签安全协议,工人无证从事焊接作业。10月26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三起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精准执法典型案例。
“黑大巴”违规客运被罚2.3万
9月23日晚19时许,六安市舒城县交通执法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舒城县杭埠镇某学校门前,对三台客运大巴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后发现,其中一辆大型客车客运经营者未持合法有效证件从事客运经营,另两辆客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以上三台车辆均为从合肥市往返舒城县从事客运包车的“黑大巴”。舒城县交通执法大队依据道路旅客运输有关规定,对三辆客车做出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财经资讯网
违规租赁厂房公司和法人被罚4.5万
8月11日下午,芜湖市弋江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弋江区某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除了自用厂房,还将部分厂房区域租赁给其他两家公司,但均未与两家租赁企业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也未定期对两家租赁企业进行过安全检查。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弋江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3.9万元行政罚款,同时公司法人代表惠某也被处以6000元的行政处罚。
两人无证上岗公司被罚3万 荆州评论网
8月3日,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对安徽某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开展“四不两直”执法检查,随机抽查车间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在抽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焊接作业工人向某亮,未持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辅助作业人员夏某峰,无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经调查认定,两名工人均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无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焊接作业。该行为已经违反安全生产法。经自由裁量,宣城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朱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