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文明进步,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全市法院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广泛开展部门协作,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防范化解家庭暴力,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发布5起维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指引功能和警示、教育意义,引领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氛围,助力平安黄山、法治黄山建设。
为受家暴者筑牢安全防护的“隔离墙”
张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案情简介】张某(女)与李某系夫妻关系。自2021年起,张某因故与李某争吵,李某在家中殴打张某三次,致张某受伤。张某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李某对其实施家暴殴打、言语辱骂行为。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某的就诊记录、报警记录,可以认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存在殴打张某的行为,张某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故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张某免受各种形式家庭暴力的侵害。
【法官点评】所有形式的家庭暴力都应零容忍。现实生活中,女性作为更常见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在家庭和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多选择隐忍,不敢说、不愿说。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将对家庭暴力的事后惩戒转变为对受害人的事前保护,为家庭暴力受害人设立一道“隔离墙”,给家庭中的施暴者施加了“紧箍咒”,全方位实现在家庭关系中特别是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家暴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应当摒弃“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影响,注重搜集、固定证据,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欧美新闻网
“全职太太”付出亦有价
吴某与顾某离婚纠纷案
【案情简介】吴某(女)与顾某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双方婚前及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就离婚、婚生子抚养权及抚养费、共同财产分割提出请求,同时要求顾某向其支付作为“全职太太”的家务补偿。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在婚后以照顾家庭为主,无工作和收入来源,综合考虑双方婚姻存续时间、顾某收入及对家庭贡献等情况,酌情确定顾某给予吴某家务补偿3万元。
【法官点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每一个家庭成员都会在家庭中得到立足社会的基本物质和精神支持。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现实生活中,不少女性因负担较多的家庭义务,导致其投入在自我发展、自我实现上的时间和精力被大量压缩,甚至完全牺牲自我发展机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赋予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女性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的权利。“全职太太”为爱付出无价亦有价,辛劳应被看到、看重,亦应被保护和尊重。
单方赠与财产给另一个“她”应返还
叶某与胡某、张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叶某(女)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叶某无意间发现,张某与胡某(女)有情感往来,并在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赠与胡某大量财物。叶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张某赠与行为无效,胡某返还财产共计38万元及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取得叶某同意,又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将大额款项赠与胡某,事后叶某对此未予追认,张某的赠与行为侵害了叶某的合法权益,且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张某赠与胡某的款项,胡某应予以返还并赔偿其利息损失。 重庆区县要闻网
【法官点评】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所有权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规定,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等情形影响。夫妻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将共有财产赠与婚外第三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赠与行为无效,可依法撤销。人民法院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承担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责任,通过司法裁判教育引导夫妻双方相互忠诚、相互尊重,引领社会和谐、家庭幸福。
“多金网络男友”的甜言蜜语不可轻信
钱某某诈骗案
【案情简介】钱某某于2019年至2021年间,多次在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添加陌生女性为好友,虚构自己单身,职业是工程老板,谎称名下有多套房屋车辆,先后骗取多名女性好感和信任,在发展成恋爱关系后,以资金周转、请客送礼、工程竞标等理由,骗取钱财共计5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钱某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点评】美好的爱情让人向往、令人期待,但唯有真爱才值得真心。近年来,不少女性因难以识破虚拟世界的假面,或因“婚恋焦虑”导致被骗钱财,甚至有部分女性积蓄被骗一空。该类案件所导致的财产损失较大,追赃止损亦有风险。血汗钱来之不易,对互联网上突然出现的“完美陌生人”,特别是在涉及金钱往来的情况下,应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人民法院在依法严厉打击诈骗犯罪的同时,积极以案释法,提醒并鼓励广大女性朋友加强自我保护,更加自立自信。
发现对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回
陈某与范某撤销婚姻纠纷案
【案情简介】陈某(女)与范某于2021年8月相识,2022年3月登记结婚。陈某称婚前并未发现范某异常,婚后发现范某脾气暴躁、骂人,后得知范某于2018年便被评定为二级精神残疾。范某婚后病情相对稳定,但需服药治疗。陈某起诉要求撤销与范某的婚姻关系。法院经审理认为,范某在与陈某办理结婚登记前,并未如实告知其患精神疾病情况,既侵犯了陈某的知情权,也违反了法律规定,陈某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支持,遂判决撤销陈某与范某的婚姻。
【法官点评】缔结婚姻应建立在双方彼此了解信任的基础上。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婚前告知的,可能会影响另一方作出结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完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鼓励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共同进行医学检查或者相关健康体检。在发现夫妻双方“并不合适”的情况下,可通过请求撤销婚姻的方式,及时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广州新闻网